志愿填报
(一)普通高中网上志愿可填报5个学校,一、二、三志愿为第一平行志愿(5分差),四、五志愿为第二平行志愿。定向生由毕业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考生名单,公示后导入中考业务系统,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认定志愿。宏志班、特长生、自主招生(民办普通高中学校、“拔尖创新人才培养”承研学校)经审核汇总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认定后,由市招办统一生成志愿。
(二)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网上志愿填报分两个时段: 5月15日至5月22日进行志愿填报;6月13日中午12:00至6月17日下午18:00进行志愿调整。
考生因遗忘志愿填报密码需恢复初始密码的,由基教科统一受理,经基教科审核考生身份证、准考证后,会同市招办集中办理。受理时间:5月23日—6月17日上午12:00,集中办理时间为志愿调整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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